养老不必只靠子女,也可以指定“意定监护”养老

意定监护养老

养儿防老是中国人的传统观念,相信大部分人都是靠这种居家养老模式走到人生终点,但是事事都有特殊,比如没有子女、丧子丧女,又或者子女不孝顺,不愿意承担养老。那么意定监护就应运而生,本文就为大家介绍下这种新型的养老模式。

意定监护诞生于2017年出台的《民法总则》第三十三条,意定监护也叫委托监护,特指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简单的来说,就是老人书面指定一个人,作为自己失能后的监护人,照顾自己的生活,同时拥有了处置自己的财产、权利等。

其中有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意定监护权利高于法定监护人,比如现代社会中也出现不少,子女争夺财产不顾父母的案例,为了保证老人的权益,如果有相关赡养或者财产纠纷的话,意定监护人有法律权利,能够阻止违反被监护人意愿的事情发生。

但需要注意的,不是所有的老人都能幸运找到自己可靠的人,这样的话社会中就诞生了组织机构,即是意定监护组织。在上海就有这样的案例,上海尽美长者服务中心意定监护组成立四个月来,已经和四位老人签订了意定监护的协议,提供的服务如如果老人选择意定监护组织作为自己的监护人,一年意定监护的费用从五千到一万元不等,包含一年四次到六次的探访服务,和不定期的电话及微信探访服务。老人出现突发情况后,住院期间的服务的意定监护收费就是按照一天500元收取。

“意定监护”为老人提供更多的自主选择权利,解决目前养老的一部分难题,相信会有一部分老人从中受益。虽然刚开始执行,可能还不够完善,相信随着时间和探索,会有更多意定监护组织出现,为特殊老人解决养老问题。更多养老政策关注年轮老年网。

原创文章,作者:shusheng,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nllnw.com/a/ylzc/195.html

(1)
上一篇 2020-02-11
下一篇 2020-02-12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