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人去世后承包土地如何继承?

在农村,土地是一种非常珍贵的资源,当老人去世后,由于子女较多,其原来老人承包土地的继承问题,深受每个农村人的关注,那么土地承包权如何继承呢?如果要搞清楚这个问题,我们要先要搞清楚农村土地承包法律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之规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是家庭承包方式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唯一权利主体。注意拥有承包经营权不是个人,而是家庭。

你要明白,我国所有土地都归国家所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可继承的。我们通过家庭承包的方式从国家分配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个家庭是承包的主体,比如原来这个家庭承包了10亩地,现在老人去世了,因为老人和儿子是一个家庭户口,这个家庭仍然存在,所以这个过程中,并没有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10亩地还是这个家庭的。

如果老人是独立户口,老人死后土地承包经营权被国家收回,进行再次分配承包经营权。法律上理论如此,但事实上,我国很多地方的土地承包权很久没有再分配过了,没有人牵头过问此事,这样的话,老人死后土地继续会被其子女亲戚种植,只到下次重新分地,该土地才会被流转。

需要注意的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可继承,但是承包期内遇到承包人死亡的,承办收益可以依法由继承人继承。土地和林地还有不同,林地的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林地,只到承包期结束为止。

通过上文的论述,相信您已经理解了“农村老人去世后承包土地如何继承?”这个问题,简单理解是,如果同一个户口就不存在继承的问题,如果不是同一个户口,没有人来收,你就继续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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