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案例:北京海淀区居民王婆婆年近90岁,身体状况堪忧,常年服药,无法自理,有子女四人,其中长子去世。但是在长子在世的时候,王婆婆和长子约定将自己房产低价过户给子女,同时与李强家人达成口头协议,李强家人需要保障其余生居住在此。其他三位子女认为父母偏心,因此暗暗生恨,因在王婆婆生病后不进行照料,且不支付赡养和医疗费用,而其孙(李强之子)更是要求老人搬离住所。此案大概内容如此,其他细节不影响判案就不展开。
王阿婆因此将子女和孙子诉至法庭,要求他们履行相关赡养义务,支付赡养费用。最终海淀法院经审理,判决李建、李芳、李荣每人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每月探望王阿婆一次,驳回王阿婆要求孙子女支付赡养费的诉讼请求。其子女被判履行赡养义务,大家都是意料之中,但是法院却驳回孙子的赡养义务诉求。很多非法律专业人士,会有疑问儿子死后孙子有赡养义务吗?
案例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条文,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但是本案中,其孙子的行为有损风俗道德,但却不违法法律,就是你可以骂他不孝,但是却不能强迫让他履行赡养义务,至于财产纠纷那是另外一回事。海淀区法院认为,孙子李浩的父亲李强虽已去世,但王阿婆还有其他子女,并且这些子女有一定的负担能力,根据法律规定,在该情况下,孙子女没有赡养祖父母的义务,故本院对该请求不予支持。
通过这个案例,相信网友应该会明白到底儿子死后孙子有赡养义务吗?关键点就是还有没有其他子女,这些子女有没有赡养能力,如果有,赡养义务在法律上就轮不到孙子女。最后,我们呼吁大家履行孝道,你不赡养父母,那么子女自然以你为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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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更方便了,省的带那么多证件,简化证件,方便老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