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一名67岁女性老人,每天晚上都有出门散步的习惯,这本是一种健康的生活的方式,但没有想到天降横祸,当她步行到一处写字楼下的时,一包装有A3复印纸的重物从天而降,正好砸到了老人的头上,导致了老人不幸去世。事发后,青岛市南公安分局进行案件的调查,仅用数小时的时间就找了高空抛物的凶手,是一名16岁的未成年人。
老人的儿子为了我们陈述更为细节的案件经过,自己的母亲每天吃完晚餐都会相约好友散步,这一天也是如往常一样,当走到市南区一处写字楼下,一包A3复印纸从天而降击中了母亲的头部,随后倒在了血泊之中。事情发生后,身边的熟人马上拨打了120和110,并且联系上了自己和父亲,两人随后先后赶到了医院,但是母亲已经抢救无效身故。
随后老人的儿子来到青岛市南分局,从民警的口中了解到,母亲确实死于高空抛物,击中头部的复印纸足有8斤重量,里面大概有400张A3复印纸,事情发生后警方很快找到了犯罪嫌疑人,但行凶者确实一个16岁的未成年学生,该学生当天在写字楼的28层培训机构进行自习,他临时起意,从28层卫生间扔下去了一卷卫生纸,随后再次扔下了一件复印纸。
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调查告知受害者家属,由于犯罪嫌疑人属于未成年人,无法对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进行立案。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内容显示:“2022年5月31日提出控告的韩某某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我局经审查认为,因犯罪嫌疑人未满16周岁,依法不负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六条之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决定不予立案。”
患者家属难以接受,高空抛物罪早已经在2021年3月1日正式入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但是警方解释道由于犯罪嫌疑人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根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负刑事责任,不予刑事立案,现在此事已转为民事诉讼。
目前受害者家属提出了刑事复议,对于小孩高空抛物的动机表示怀疑,更受害者家属痛心的,从始至终对方没有见过面,也没有道过歉,只通过警方转达愿意支付3万元的丧葬费,再无其他说法。我们将持续关注该案件进一步的官方通报,也请广大高楼居住人员引起重视,高空抛物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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