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政策又有了法规护航了,有一位张女士通过网络问我们,她父母想要把家里的房子抵押出去,准备以房养老,改善生活质量,减少子女负担。
但是他担心这样一来就失去了产权,房子不是自己的了,还要承担没法回本的风险,以房养老确实涉及千千万万的家庭,以房养老有没有法律保障?民法典颁布以后,以房养老终于有了法律保障。张女士的父母可以把房子抵押出去,最好是抵押给大的银行。每个月银行给老人发养老金,改善老人的生活质量。在此同时,老人可以与银行签订一个居住权协议,约定老人可以一直住在自己的房子里直到过世。这样既改善了晚年的生活质量,又保障了有房可住。
什么是民法典中的居住权?居住权对老人有什么特殊的意义?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可以通过合同取得,也可以通过遗嘱取得居住权。自向登记机关登记后设立居住权存在的。
一、为以房养老提供制度保障,比如老人将自有住房出让的同时,可以与对方签订居住权协议,既能满足居住的需要,又能在生前将自有房产变现。目前,我国逐步进入了老龄化社会,老人可以与金融机构签订协议,让渡房屋的同时设立永久居住权,金融机构可以定期给老人付钱,确保老人生活质量不降低。
二、确保住有所居,减少遗产继承问题带来的纠纷。现实生活中,很多老人的子女因为忙于工作,顾不上照顾老人,有的独居老人后来找了老伴儿或者保姆。根据传统观念,老人的房屋一般由子女来继承。可是老人为了感恩长期照顾自己的人,可以设立居住权,在自己去世后,让后老伴或者保姆长期居住自己的房屋,让需要居住的人能住有所居。
三、为城市人下乡居住康养提供便利。农村的宅基地是一宅一户不允许城市居民买卖的居住权,为城里人长期在乡下居住提供了保障,同时又突破了租赁权最长二十年的期限。
以房养老政策的初衷是好意,但是被不法分子利用后导致老人失去了房子又背负贷款,现在有了居住权后又多了一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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