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用地利好政策 支持民办养老机构用地优惠

养老机构用地

随着老龄化进程的提速,国家希望有更多的机构和企业进入养老行业,但是养老机构用地还是比较短缺,一个是规划土地少,二是审批手续复杂,三是土地比较贵。近日自然资源部印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规划和用地保障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一系列意见的表态就是全力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服务行业,提供便利土地及其他政策,减轻养老机构的运营成本。

自然资源部回应说;要确保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和用地政策的落地落实,从国土空间规划、充分保障用地等方面,完善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体系,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有效供给,积极促进养老服务发展。各地编制的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提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的规模、标准和布局原则,着力盘活存量土地资源,与城市居住人群的需求匹配。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要用于养老,严防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改变用途,变相搞房地产。

拿地难”和“用地贵”让一些民办资本进入养老产业很尴尬。《指导意见》明确了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安排、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申请划拨用地、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供应方式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充分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供应,满足多层次养老需求。明确了地价支持政策,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的土地用途为社会福利用地的,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级别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的70%确定;利用存量土地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由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使用的,原有偿使用的土地可不增收改变规划条件的地价款。

《实施方案》要求土地政策方面,一是设置专门的养老用地类别,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区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优先安排土地利用计划;二是养老用地出让起价按不高于同类地段工业用地或同类地段医疗用地评估价评估后确定;三是企业利用闲置设施开发养老的,可先建设后变更土地使用性质。确保将政府提供的土地物业等用于养老机构建设、提供约定数量的床位、承诺服务质量、价格接受政府监管等。

目前已有南昌、郑州、武汉、成都、秦皇岛、许昌、宜兴等7个城市入选全国首批试点城市,并与养老企业签约。通过在土地、规划、融资、财税等方面选择实施27项支持政策,降低养老企业运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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