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福建讯,为了防范聚集性疫情传染,泉州市人社局开通网上办理、延期办理的服务,建议广大退休人员通过“不见面”的方式办理养老保险业务;
如果市民在疫情期间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年龄,可以通过网络发送电子材料,先做核定待遇并发放养老金,待疫情结束后补办书面材料。受疫情影响延期办理待遇申请手续或来不及办理缴费、补缴等其他业务,导致待遇申请延迟,可以延后办理后续进行补发,不会影响权益。
办理方式一、手机网上办
市民可关注或登录“福建居民养老保险”微信公众号和小程序、支付宝生活号和小程序(以下简称“互联网小程序”)。可办理参保登记、基础信息变更、待遇申请、关系注销、资格认证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保费缴纳相关业务请通过“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或“闽税通”APP办理)。
办理方式二、电话联系办
若市民不懂得如何在网上办理,可电话联系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或村(社区)社保协理员,通过手机拍摄、网上传输必备材料等电子化渠道申办业务,待疫情结束后再补齐相关材料。
办理方式三、邮寄材料办
市民可登陆省人社厅或当地人社部门网站,下载、打印、填报相关业务申请表单,将表单及附件材料邮寄至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经办机构将为市民办理业务。
市民若不清楚具体操作步骤,可以进行电话咨询,如果确必须现场办理,请先事前预约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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