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上海张老伯因病去世,他一生未婚、无子无女、无直系兄弟姐妹,父母也早早过世。而他留下的大笔遗产,让旁系亲戚们纷纷动了心思,其中主要有三人,分别是张老伯的堂妹张某、姑姑张某和表弟朱某。近期上海浦东法院审理此案。
堂妹张某认为:生前自己每周都去看望他,为他洗衣做饭,陪他聊天说话,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
姑姑张某认为:多年来自己从未中断过对张老伯一家的探视和照顾,并且还承担了全部丧葬义务。
表弟朱某认为:自己一直在照料张老伯,还曾帮他找了房子,居住在此的4个月都由自己照顾,帮其清洁卫生。
上海浦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扶养活动主要包括: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三个亲戚虽然都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扶养,但都属于一般的亲戚朋友之间的日常往来,达不到法律规定的扶养较多的程度。最终裁决,遗产归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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